Filter by:
    Order by:
    1-1 of 1
  • 從聖經認識神的公義

( 二 ) 「 從 聖 經 認 識 神 的 屬 性 」

2 ) 「公 義 的 神」

「 惟耶和華坐著為王 , 直到永遠 ; 祂已經爲審判設擺祂的寶座 . 衪要按 「 公義 」審判世界 , 按正直判斷萬民 . 」 ( 詩 9 : 7 – 8 )

「 因為耶和華是 「 公義 」的 , 祂喜愛「 公義 」 ; 正直人必得見祂的面」 ( 詩 11 : 7 )

「 主啊 , 誰敢不敬畏祢, 不將榮耀歸與祢的名呢 ? 因為獨有祢是聖的 . 萬 民都要來在祢面前敬拜, 因祢「公義」的作爲已經顯出來了 . 」( 啟 15 : 4 )

公義的父 啊 , 世人未曾認識祢, 我卻認識祢,……….. 」 ( 約 17 : 25 )

透過聖經的啟示 , 我們能夠全面 , 深入認識神是「 全然公義 」的 , 祂的 「 屬性公義 」 , 祂「 喜愛公義 」 , 祂「作事公義 」 , 祂也「 執行公義」 . 神 更盼望每一個屬神的人都能夠在「 凡事上公義 」 : – 「 生活公義 」 , 「 處事公義 」 , 「 說話公義 」, 「 事奉公義 」「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 顯明出來 , 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 , 在今世自守 , 「 公義 」, 敬虔度日」 ( 多 2 : 11 – 12 ) , 藉著這些行事為人的表現 , 在世人當中彰 顯神的公義 「祂要使你的「 公義 」如光發出 , 衪要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」. ( 詩 37 : 6 )

· 神 公 義 的 屬 性
· 神 公 義 的 原 則
· 神 公 義 的 律 法
· 神 公 義 的 審 判
· 人 公 義 的 生 活
· 人 公 義 的 執 行
· 人 公 義 的 事 奉

〈 神 公 義 的 屬 性 〉 — 痛 恨 罪 惡

「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 , 將義人與惡人一同看待 , 這斷不是祢所行的 . 審判全 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 ? 」 ( 創 18 : 25 )

「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 : 耶和華 , 耶和華 , 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 , 不輕易 發怒 , 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,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 , 赦免罪孽 , 過犯 , 和罪 惡 ,「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」, 必追討他的罪, 自父及子, 直到三 , 四代 . 」 ( 出 34 : 6-7 )

「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 , 對他說 : 你已經痊愈了 , 不要再犯罪 , 恐怕你遭 遇的更加利害 . 」 ( 約 5 : 14 )

〈 神 公 義 的 原 则 〉 — 施 行 試 驗

「這事以後 , 神要「 試驗」 亞伯拉罕 , 就呼叫他說 : 亞伯拉罕 ! 他說 : 我在這裏 . 」 ( 創 22 : 1 )

「親愛的弟兄啊 , 有火煉的「試驗」臨到你們 , 不要以為奇怪 (似乎是 遭 遇非常的事 ) 」 ( 彼前 4 : 12 )

〈 神 公 義 的 律 法 〉– 評 審 標 準

「祢的「法度」永遠是【公義】的 , 求祢賜我悟性 , 我就活了 . 」

( 詩 119 : 144 )

「我因祢【公義】的「典章」 , 一天七次讚美祢」 ( 詩 119 : 164 )

「願我的舌頭歌唱祢的話 , 因祢一切的「命令」盡都【公義】」 ( 詩 119 : 172 )

〈 神 公 義 的 審 判 〉– 賞 善 罰 惡

「因為祂來了 , 祂來要「 審判 」全地 . 祂要按「 公義審判 」世界 , 按 祂的信實「 審判 」萬民 . 」 ( 詩 96 : 13 )

「所以 , 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 , 衪是神 , 是信實的神 ; 向愛衪 , 守祂誡命 的人守約 , 施慈愛 , 直到千代 ; 向恨祂的人當面「報應」他們 , 將他們滅絕 . 凡恨祂的人必「報應」他們 , 決不遲延 . 所以 , 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 , 律例 , 典章 . 」 ( 申 7 : 9-11 )

「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 , 為自己積蓄憤怒 , 以致神震怒 , 顯祂「公 義審判」的曰子來到 .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「報應」各人. 凡恆心行善 , 尋 求榮耀 , 尊貴 , 和不能杇壞之福的 , 就以永生「報應」他們 ; 惟有結黨 , 不 順從真理 , 反順從不義的 , 就以忿怒 , 惱恨「報應」他們 . 將患難 , 困苦加 給一切作惡的人 , 先是猶太人 , 後是希利尼人 ; 卻將榮耀 , 尊貴 , 平安加給 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 , 後是希利尼人 . 因爲神不偏待人. ( 羅 2 : 5-11 )

〈 人 公 義 的 生 活 〉 — 奉 公 守 法

「耶和華啊 ,誰能寄居祢的帳幕 ? 誰能住在祢的聖山 ? 就是行爲「正直」 , 作事公義 , 心裏說實話的人 . 」 ( 詩 15 : 1-2 )

「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 , 按著我手中的「清潔」賞賜我 . 因為我 「遵守」了耶和華的道 , 「未曾作惡」離開我的神 . 」 ( 詩 18 : 20-21 )

「你喜愛公義 , 「恨惡罪惡」 ; 所以神就是你的神 …….. 」 ( 詩 45 : 7 )

〈 人 公 義 的 執 行 〉– 公 正 無 私

「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裏 , 按著各支派 , 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, 他們 必按公義的審判 , 判斷百姓 . 「不可屈枉正直」 ; 「不可按人的外貌 」 . 也「不可受賄賂」; 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 , 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.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……… 」 ( 申 16 : 18-20 )

「你們施行審判 , 「不可行不義」 ; 「不可偏護」窮人 , 也「不可重 看」有勢力的人 , 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. 」 ( 利 19 : 15 )

〈 人 公 義 的 事 奉 〉– 遵 行 神 旨

「那時 , 祢必喜愛 「公義的祭」 , …….. 」 ( 詩 51 : 19 )

「願祢的「祭司披上公義」 ! 願祢的聖民歡呼 ! 」 ( 詩 132 : 9 )

「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,坦然無懼的用聖潔「公義事奉」祂. ( 路 1 :75 )